修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规划选址论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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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时间:2021-11-10
  • 标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生态环境,规划选址

本项目设计服务区域为修水县和武宁县全部区域,处理服务区域全部生活垃圾,包括城

镇居民生活垃圾、商业垃圾、集市贸易市场垃圾、街道清扫垃圾、公共场所垃圾和机关、学

校等单位及农村的生活垃圾。

为加快修水县垃圾处理产业化进程,逐步实现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进一

步改善生态环境,促进修水县的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选择成熟可靠的处理工艺,

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是刻不容缓的。

当前城乡生活垃圾主要采用三种方法进行处置:集中焚烧、生化堆肥和卫生填埋三种。

原生垃圾直接卫生填埋主要有处置能力大,初期投资较低,且工艺简单、成熟,缺点是占地

面积大,选择合适的场地困难,目前资源化水平较低。生化堆肥费用适中,但产品用途不广,

受当地肥料市场的限制较大。集中焚烧处理虽然初期投资大,运行成本高,但无害化、减量

化效果好,资源化水平高,占地面积小,因此是国内外普遍采用的垃圾处理方法。

生活垃圾产生及处理现状、垃圾量预测是决策垃圾收集、清运、处置与处理规模、处理

方式的基础参数,也是确定焚烧规模的必要条件之一。

近年来修水县和武宁县按江西省委、省政府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要求,切实加强城乡环境

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二县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机制不断完善,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取

得了较好的效果。二县城区由城市管理执法局下属的环卫局(所)负责清扫,收集并运送到

中转站,各中转站再运送到中心转运站,再由中心转运站用大吨位车辆运往九江市生活垃圾

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二县大多数乡镇生活垃圾采取“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

的模式,即:各村安排相应保洁清扫公共道路,上户收集生活垃圾,并将收集的生活垃圾运

送到乡(镇)垃圾中转站,各乡(镇)将中转站收集的生活垃圾运送到县垃圾中心转运站,

再由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统一安排车辆将中心转运站收集的生活垃圾运往九江市生活垃圾处

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部分边远乡(镇)由于客观条件限制,采取村收集,乡(镇)处理模

式。

当前修水县及武宁县尚无大型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及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当前两个县

清运的生活垃圾均是运至九江市第二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九江市第二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沙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是九江市 2006 年通过全

球招商引进的 BOT 项目,特许经营期 30 年。2010 年,由九江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威立雅公司)投资建设,2011 年元月投入运营。该项目占地面积约 963 亩,设计总

库容 1432 万立方米,平均处理能力为 800 吨/天,最初垃圾接收量为 600 吨/天,以后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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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增,直至处理量为 1457 吨/天,属《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分类

的 I 类、II 级填埋场。服务范围覆盖九江地区所有 15 个县市区山的城镇生活垃圾。垃圾处

理费单价为 84.67 元/吨。到目前止,沙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已填埋垃圾 240 万余吨。

当前修水县及武宁县的生活垃圾清运系统处于不断完善的过程中,垃圾清运量逐步上

升。根据修水县环卫部门提供的数据,2008 年~2017 年期间,修水县生活垃圾产生量从 254t/d

上升至 307t/d。

根据统计的清运量数据,2016 年武宁县清运的生活垃圾量为 3.1 万吨,折算平均每天垃

圾量为 85t;2017 年为 3.3 万吨,折算平均每天垃圾量为 90t。

当前修水县和武宁县的生活垃圾清运系统处于不断完善的过过程,当前垃圾清运量数据

较小的主要因素是清运设施及终端处理设施尚不完善,但随着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的逐步推

进,垃圾清运率会逐年上升。人均垃圾量产生指标则受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生活习惯

等因素影响,是一个多因素影响指标。

根据城市发展水平及发展规划,同时参考同水平城市情况,预测到 2020 年,修水县和

武宁县城镇区域人均垃圾产生量为 0.90kg/d、清运率为 100%,乡村区域人均垃圾产生量为

0.4kg/d、清运率为 50%;预测到 2025 年,城镇区域人均垃圾产生量为 1.10kg/d、清运率为

100%,乡村区域人均垃圾产生量为 0.60kg/d、清运率为 100%。

则预测到 2020 年和 2025 年,服务区垃圾清运量分别为 617t/d 和 1039t/d。

为此,修水县政府提出建设修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设想,委托光大生态环境设

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规划选址进行论证。

根据委托,我公司根据项目筹办单位提供的现场踏勘及其他相关资料,对项目的选址进

行了初步论证,形成了本报告,提交修水县相关部门审核。

1.2 编制依据

1.2.1 政策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保护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9)《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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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

13)关于印发《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规〔1991〕583 号

14)《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建城〔2016〕227 号

15)《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 号

16)《关于印发〈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的通知》建城〔2010〕61 号

17)《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规划选址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2166

18)《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环办环评〔2018〕20 号)

1.2.2 标准规范

1)《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

2)《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2009

3)《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2010〕142 号)

4)《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和给水与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05〕157 号)

5)《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

6)《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 50049-2011

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

1.2.3 城乡规划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2)《“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

3)《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

4)《生物质能源“十三五”规划》

5)《江西省城镇体系规划(2015~2030 年)》

6)《九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

7)《修水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

1.2.4 其它资料

1) 项目的可研报告;

2) 电子地形图。

1.3 编制原则

(1)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卫生专业规划以及环境保护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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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具备满足工程建设的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不应选在发震断层、滑坡、泥

石流、沼泽、流砂及采矿陷落区等地区。

不宜选择在城市规划区。应有满足生产生活的供水水源和污水排放条件。

应有良好的道路交通条件,运距合理。

不宜选在重点保护的文化遗址、风景区及全年主导风向的上风向。

应易于接入地区电力网。

选择人口密度较低,土地利用价值较低的地区。

选择征地费用较低,施工较方便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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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章 项目概况

修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是一个以焚烧处理城乡生活垃圾和利用垃圾焚烧产生的

余热发电的环保工程。

2.1 项目建设区域概况

2.1.1 地理位置

修水县位于江西省西北部修河上游、九江市西部,处于幕阜山脉和九岭山脉之间,是三

省(湘、鄂、赣)十县(修水、靖安、奉新、宜丰、铜鼓、平江、通城、崇阳、通山)的交

界处和三个省会城市(长沙、武汉、南昌)的中心点,自然地理形成众星拱月之势。全县总

面积 4504 平方公里。

修水县是江西省九江市的下辖县,修水县辖义宁镇、白岭镇、全丰镇、古市镇、大桥镇、

渣津镇、马坳镇、杭口镇、港口镇、溪口镇、西港镇、山口镇、黄沙镇、黄港镇、何市镇、

上奉镇、四都镇、太阳升镇、宁州镇、路口乡、黄龙乡、上衫乡、余段乡、水源乡、石坳乡、

东港乡、上杭乡、新湾乡、布甲乡、漫江乡、复原乡、竹坪乡、征村乡、庙岭乡、黄坳乡、

大椿乡等 19 镇 17 乡。随着社会发展,改革开放的深入,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城市人口的

迅速增长,相应而生的城市生活垃圾量也不断增长,生活垃圾产生与消纳之间的矛盾日益突

出。

修水县是个比较典型的山区县,以山为主。境内四周群山环绕,北有幕阜山,南有九岭

山,均为东北——西南走向,从四周向中心依次是中山、低山、丘陵和河谷地形。中、低山

占总面积的 65%,高丘占总面积的 20.5%,低丘占总面积的 13.5%,河谷阶地仅占总面积的

1%。全县地势西高东低,向东北倾斜。

修水县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热量丰富,无霜期长,光照较充足,雨量

充沛。各地气候差异大,立体气候明显。年平均气温 16.7℃,年降水量为 1634.1mm, 年

日照为 1600.4 小时。

根据《修水县 2018 年政府工作报告》,2017 年,修水县完成生产总值 168 亿元,增长

9%;固定资产投资 209 亿元,增长 13.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59.89 亿元,增长 13%。全

县金融机构存款余额 206.19 亿元,增长 12.64%;各项贷款余额 131.95 亿元,增长 12.66%;

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 127.39 亿元,增长 12.08%。预计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

别达到 26322 元、9481 元,分别增长 8.9%、12%。

根据《九江统计年鉴 2017》,2016 年年末,修水县总户数为 23.78 万户,总户籍人口为

88.00 万人,常住人口为 75.65 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 4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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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2-1 修水县地理位置图

武宁县位于江西省西北部,地处赣鄂边界。南起北纬 28°51′,北至北纬 29°3′;西

起东经 114°28′。东至东经 115°26′。北隔幕阜山脉与湖北省阳新、通山两县为邻,东

北界瑞昌市,东连德安、永修两县,南隔九岭山脉与靖安县交界,西和西南与修水县相连。

武宁县是江西省九江市的下辖县。武宁县辖 1 个街道办事处、8 个镇、11 个乡:豫宁街

道、新宁镇、泉口镇、鲁溪镇、船滩镇、澧溪镇、罗坪镇、石门楼镇、宋溪镇、大洞乡、横

路乡、官莲乡、巾口乡、东林乡、上汤乡、甫田乡、清江乡、石渡乡、杨洲乡、罗溪乡。共

有 8 个居委会、185 个行政村。